一、本府訂定112年12月10日上午8時始,假本縣社會福利館辦理旨揭活動(詳如附件)。
二、為增添本次活動豐富度,將設機關宣導攤位,以供各單位政令宣導使用,每攤備有桌子1張、椅子2張,數量有限,額滿為止,倘有意願之單位請於112年11月30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回覆附件登記(電子郵件信箱:ap311886@mail.kinme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