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日期 : 自114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止
申請資格:
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就家庭年收入較低及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給。於新學期 開學後二週內逕向各學系提出申請。
補助方式:
依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辦理。
國立金門大學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105.01.pdf
學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認證登記表.pdf
114生活助學金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