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113學年度畢業生服務績優獎,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9日止

目的:服務績優獎是針對全校性服務,鼓勵本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投入服務學習之優良表現,提升參與服務學習的榮譽感,並帶動服務風氣,特辦理畢業生服務績優評選,以促進學習與交流。

申請方式:

(一)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格式如附件),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B206) 洪小姐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9日 17:30止

申請資格:凡積極進取、服務熱心之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無記過處分紀錄,並滿足下列四項績優條件者,得提出申請,由學務處邀集委員進行評選:

(一)擔任全校性幹部或社團負責人一年以上表現績優。

(二)協助辦理全校性事務成效顯著。

(三)協助學校參加校外服務工作,熱心公益,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獲系所師長推薦。

服務績優評選項目說明:

1、服務學習時數(30%) 2、服務績效(30%) 3、自我成長(25%) 4、其他(15%)

服務績優評選程序:

(一)初審:申請案由課外活動指導組彙整,經評選審查,交服務績優獎評選委員會審議當選名單。

(二)決審:由服務績優評選委員會決審當選名單。

獎勵方式:獲獎者擇期辦理公開表揚。

注意事項:獲獎者有義務參與課外活動指導組舉辦之「服務學習經驗分享」及「成果發表會」等相關活動。

相關問題洽詢: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洪小姐(082-313335,hong075996@nq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