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4年3月5日北市文化文創字第1143010881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公文(含附件)影本1份。
三、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藝術村營運部黃馨儀小姐(電話:02-23645313分機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