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度金門縣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
主
旨:
檢
送
本
局
辦
理
1
1
4
年
度
金
門
縣
初
級
救
護
技
術
員
(
E
M
T
-
1
)
訓
練
及
繼
續
教
育
課
程
訊
息
,
敬
請
貴
單
位
惠
予
協
助
公
告
週
知
所
屬
人
員
踴
躍
報
名
參
加
,
請
查
照
。
說
明:
一
、
依
據
救
護
技
術
員
管
理
辦
法
暨
本
縣
施
政
計
畫
辦
理
。
二
、
旨
揭
教
育
訓
練
內
容
摘
要
如
下
:
(
一
)
初
級
救
護
技
術
員
(
E
M
T
-
1
)
訓
練
(
須
具
國
中
以
上
或
具
同
等
學
歷
證
明
)
:
1
、
上
課
時
間
為
1
1
4
年
5
月
1
9
日
(
週
一
)
至
5
月
2
5
日
(
週
日
)
上
午
8
時
至
下
午
5
時
,
共
5
6
小
時
,
僅
一
梯
次
。
2
、
報
名
時
間
:
1
1
4
年
4
月
1
5
日
至
3
0
日
。
3
、
上
課
當
日
請
準
備
1
吋
照
片
兩
張
,
以
方
便
製
作
證
照
。
4
、
請
逕
至
本
局
網
站
首
頁
→
活
動
快
訊
,
依
公
告
之
報
名
網
址
連
結
或
掃
描
Q
R
C
O
D
E
填
寫
報
名
表
資
料
並
送
出
表
單
,
課
程
學
員
名
冊
將
於
五
月
初
公
告
本
局
網
站
,
恕
不
受
理
電
話
、
傳
真
或
現
場
報
名
。
報
名
人
數
:
6
0
人
,
額
滿
為
止
。
(
二
)
初
級
救
護
技
術
員
(
E
M
T
-
1
)
繼
續
教
育
(
具
有
效
之
初
級
救
護
技
術
員
證
書
者
方
可
參
訓
)
:
1
、
上
課
時
間
:
1
1
4
年
5
月
2
6
日
(
週
一
)
、
5
月
2
7
日
(
週
二
)
及
5
月
2
8
日
(
週
三
)
上
午
8
時
至
下
午
5
時
,
共
三
梯
次
。
2
、
報
名
時
間
:
1
1
4
年
4
月
1
5
日
至
3
0
日
。
3
、
請
逕
至
衛
生
福
利
部
緊
急
醫
療
管
理
系
統
網
站
(
h
t
t
p
s
:
/
/
e
m
s
.
m
o
h
w
.
g
o
v
.
t
w
/
)
,
點
選
救
護
技
術
員
專
區
、
救
護
技
術
員
課
程
報
名
,
恕
不
受
理
電
話
、
傳
真
、
電
子
郵
件
或
現
場
報
名
。
報
名
人
數
:
每
梯
次
6
0
人
,
共
1
8
0
人
,
額
滿
為
止
。
4
、
每
人
限
報
名
1
梯
次
,
如
重
複
報
名
由
開
課
單
位
隨
機
分
發
上
課
梯
次
。
三
、
請
貴
單
位
同
意
核
予
參
訓
人
員
公
假
。
四
、
旨
揭
兩
項
課
程
地
點
於
本
局
衛
生
行
政
大
樓
3
樓
會
議
室
(
金
湖
鎮
中
正
路
1
-
1
號
3
樓
)
辦
理
,
為
響
應
節
能
減
碳
,
請
自
備
環
保
杯
入
場
。
五
、
本
課
程
不
提
供
紙
本
講
義
,
將
於
課
程
前
一
週
公
告
本
局
網
站
供
下
載
參
閱
,
請
各
位
學
員
攜
帶
文
具
用
品
並
穿
著
輕
便
褲
裝
、
配
戴
口
罩
入
場
。
六
、
本
課
程
時
數
將
登
錄
於
衛
生
福
利
部
緊
急
醫
療
管
理
系
統
。
114.5.27補充說明:
此訊息為金門縣衛生局來函照登
需申請公假者應事先校內簽准由學校同意派訓後始得辦理公假手續
非所有人員皆可公假參與
造成誤解十分抱歉
1141293409_1_25dbc40822990922a608950f4cf8bb99_371013700I_1140006989_ATTACH1.pdf
1141293409_2_25dbc40822990922a608950f4cf8bb99_371013700I_1140006989_ATTACH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