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發放之114年度學生交通圖書券使用期限為115年2月28日止,請於期限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
來文說明如下:
一、依金門縣學生交通圖書券補貼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府發放
114
年度之學生交通圖書券使用期限至115年2月28日止
,若有未使用的交通圖書券請於期限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