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發放之114年度學生交通圖書券使用期限為115年2月28日止,請於期限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

來文說明如下:

一、依金門縣學生交通圖書券補貼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府發放114年度之學生交通圖書券使用期限至115年2月28日止,若有未使用的交通圖書券請於期限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