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廢止本校嘻哈研究社等4個學生社團之學生社團身分等事宜。
一、依據本校「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要點」第十二條第五款辦理。
二、嘻哈研究社、舞劇社、足球社、釣魚社等4個學生社團,因連續2年社團評鑑分數不合格,且2年間皆無活動績效,另未於期限內提交申覆資料,考量提昇社團經營品質及善用資源,經審查後予以停社(即115年1月22日起生效)。
三、上述學生社團,請依規定繳回社團印鑑、社團辦公室鑰匙等,另,後續由課指組辦理收回社辦空間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