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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115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

來函照登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15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請 協助向計畫實施對象宣導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以 提高接種意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本(115)年7月3日衛授疾 字第1150400573號函副本(如附件)辦理。  

二、旨揭疫苗接種計畫之實施期程及對象如下:  

(一)第一階段(自本年10月1日起開打)  

1、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2、65歲以上者。  

3、55歲以上原住民。  

4、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 作人員。  

5、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6、孕婦。  

7、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 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8、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  

9、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非臨時性工作人員及居家 托育人員(保母)。  

10、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11、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1/2 https://edoc.nqu.edu.tw/ready/common/FlowQuery.asp?pid=KPYzMi59FMW1FMR2GqrwFycidZxoE6GycZYuIMW=&Im=3DF82C8&IsTable=  

(二)第二階段(自本年11月2日起開打):50-64歲無高風險 慢性病成人。  

三、請貴機關(機構、校、單位)協助,透過多元媒體平臺(如 機關網站、電子跑馬燈、公布欄及社群謀體等),加強宣 導流感疫苗之重要性與保護效益,並轉知所屬(含學校、醫 療院所、農林場、機構、場館、人員等)旨揭疫苗接種計畫 之相關資訊,以提升整體接種率。  

四、有關流感疫苗接種之各項資訊,請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 感併發重症>流感疫苗專區,逕行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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