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類別:
(一)績優獎
(二)勤學獎。
獎勵對象(不含交換學生、延修生及研究生)及標準:
一、績優獎:
(一)修滿通識教育18個學分以上者,且所有修過之通識教育各科成績均及格,並依「學生修習通識教育課程需知」修習通識課程三大領域,平均總成績在80分以上。
(二)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三)需修習完成任一通識教育中心微學程。
(四)每人獲獎以一次為限。
(五)符合上述標準者,須於發給獎勵當學期完成註冊程序。凡休學、退學、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即喪失受獎資格,缺額不予遞補。
二、勤學獎:
(一)所修通識教育學分26個學分以上者,且所有修過之通識教育各科成績均及格,並依「學生修習通識教育課程需知」修習通識課程三大領域,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二)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三)需修習完成任一通識教育中心微學程。
(四)每人獲獎以一次為限。
(五)符合上述標準者,須於發給獎勵當學期完成註冊程序。凡休學、退學、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即喪失受獎資格,缺額不予遞補。
獎勵內容:
(一)績優獎取通識教育各科成績總平均最高者一名,獎學金5,000元整。成績同分參酌順序:1.修習學分數、2.操行成績。
(二)勤學獎取通識教育修得學分數最多者一名,獎學金5,000元整。學分數同分參酌順序:1.通識教育各科成績平均、2.操行成績。
獎學金經費來源:
由捐贈人魏健峰先生專款捐贈鄭秋月通識教育紀念獎學金之捐贈收入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