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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920國家防災日試放海嘯警報

1.配合行政院「113年國家防災日活動」,金門縣警察局及所屬各分局分駐(派出)所防空警報臺,將於113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與全國同步試放海嘯警報(警報音符為鳴5秒,停5秒,反覆9遍,共85秒),10時10分解除海嘯警報試放(警報音符為1長聲90秒),藉以驗證本縣發布海嘯警報之效率,並使民眾能熟悉海嘯警報音符。
2.中央氣象署本於權責於9月20日10時以災防告警系統(PWS)對沿岸鄉鎮民眾發布海嘯警報預警簡訊:「【113年國家防災日演習】海嘯警報演練,民眾勿驚慌,如遇真實海嘯事件請立即前往高處避難【Tsunami Disaster Drill】中央氣象署02 2349 1181」,內政部警政署協助配合運用防空警報系統於10時執行發布海嘯緊急警報、10時10分解除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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