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立金門大學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要點」辦理,社團指導老師費用為每學期核發一次,核發標準為每週500元,依據指導老師實際社課時數計算。
●申請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17時止
●請備妥週數統計表、已核章該學期各成果報告表(指導老師授課照片)、社課簽到表
※相關申請資料如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若有任何相關申請問題請至課外活動指導組(082-31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