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推薦社會優秀青年請詳述其優良事蹟,以供媒體報導宣傳,彰顯其典範,並請隨附相關資料供評選用;代表本縣授受全國表揚者,將另行通知得獎代表附自傳備參。
二、推薦表務請於115年2月23日前(送本會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