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0.何時開始上課?
A:
開始上課日期為113年09月09日(一)上午08:10起。
二、新生接機部分:
學生會辦公室電話:082-313338
課指組辦公室電話:082-313337
Q1.新生接機時間:
A:※各學院各系遊覽車接機時間為113年9月4日(星期三)早上09:00~下午17:30時。
Q2.錯過新生接機時間怎麼辦?
A:班機抵達時間超過17:30者,請自行搭乘計程車到校園宿舍。
Q3.新生接機報到流程說明:
A:
1.班機抵達金門:至金門大學學生會攤位報到(金門尚義機場出境大廳)。
2.行李編號:金門大學學生會攤位(金門尚義機場出境大廳)。
3.行李托運:金門尚義機場站外廊道。
4.搭乘接駁車:金門尚義機場站外廊道候車區。
5.抵達金門大學。
6.至各系學會攤位報到(金大圓樓前)。
7.領取托運行李(金大圓樓前)。
Q4.學生家長能和新生一起搭乘接駁車到達學校嗎?
A:可以。
Q5.學生家長可以搭乘當日接駁車返回尚義機場嗎?
A:可以,但圓樓站最後一班發車時間是17:00時。
三、住宿及學生宿舍部份:
Q1.學生宿舍開館時間?報到地點?注意事項?
A:
1.目前規劃宿舍開館113.09.04(三)08:00~20:00。
2.學生一舍、學生二舍:報到地點:宿舍櫃檯向(學生宿舍自治會)幹部報到。
3.報到時需繳交清潔費600元、設備保證金1000元及生活公約表單方得入住。
Q2.學校有沒有宿舍可以住?宿舍一學期住宿費多少?
A:
本校目前有學生一舍(男生)、學生二舍(女生)。
1.學生一舍:4人(套房),每學期住宿費3300元(低收或中低收學生每學期住宿費1300元)(住宿費均已扣除教育部補助),住宿費含水電,惟冷氣費採使用者付費。
2.學生二舍 : 4人(套房),每學期住宿費4300元(低收或中低收學生每學期住宿費2300元)(住宿費均已扣除教育部補助),住宿費含水電,惟冷氣費採使用者付費。
4.房間設備:床、書桌、衣櫃、鞋櫃、檯燈、電風扇、網路、冷氣及衛浴設備。
Q3.是否每一位學生都可以申請到宿舍?有沒有可能住四年?
A:
以日間部學士班大一新生及弱勢學生優先,大二以上之舊生則要視所剩床位數量而參加抽籤排序。
Q4.:申請宿舍什麼時候可得知分配床位?
A:
依據申請人數,以男女生性別分配宿舍並以班級分配床位,宿舍床位將於7月下旬不定期公佈於本校校內公佈欄。
Q5.學生宿舍床位分配後何時可以入住?
A:
113.09.04(三)08:00起,之後皆可入住。
Q6.宿舍分配原則為何?
A:
由電腦依班級排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之規定原則上日間部優於進修部、新生優先於舊生、外地生優先於本地生、大學部優先於研究所。以系(所)為單位來安排住宿。
Q7.宿舍房間設備如何?
A:
宿舍套房皆有衛浴設備。每位住宿生皆有個人之床、台燈、書桌、椅子、衣櫥。其餘棉被、床墊、個人日常用品…等請自備或屆時於圓樓購買。
Q8.宿舍公共設施如何?
A:
學生宿舍:各層樓均有曬衣間、投幣式洗衣機、烘乾機、脫水機、飲水機、電鍋、冰箱。
1.學生一宿:運動設備有撞球台、桌球台、飛輪健身車、仰臥機、滑步機、手足球檯、電子標靶。
2.學生二宿: 各樓層均有公用閱讀間;運動設備有桌球台、滑步機、飛輪健身車。
Q9.學生宿舍有提供網路或電腦嗎?
A:
學生宿舍皆有中華電信網路可以使用,同學網路有問題直接反映中華電信客服電話,或請寄信到 dorm@nqu.edu.tw
Q10.宿舍門禁時間及宿舍管理?
A:
宿舍無門禁時間,宿舍管理在基本上為「以不影響他人住宿品質及生活求學為原則」。
Q11.宿舍是否男女同棟?如何管理?
A:
1.原則上學生一宿住男學生,學生二宿住女學生,但實際情況會依每年新生之男女比率適時調整宿舍,如同住一棟樓層將實施男女隔離。
2.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之規定,若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私帶異性朋友及非住宿生進入寢室者,將依規定予以處罰、退宿並視情節狀況需要通知家長。
Q12.進住宿舍注意事項?
A:
1.詳閱宿舍輔導辦法、住宿公約了解宿舍規定,另在檢查寢室設備後簽署財產卡,如有損壞或缺少,要註明清楚,離宿時損壞或缺少須賠償。
2.燈泡一學期更換一次(免費),期限未到損壞需自行付款。(請住宿生隨手關燈避免燈泡損壞)
Q13.若想在校外租屋,學校是否會協助相關配套措施?
A:
學校可提供同學相關租屋資訊,選擇適合己身需求之賃居處。
請參閱本校雲端租屋網 https://house.nfu.edu.tw/NQU
Q14.住宿費如何繳交?
A:
住宿費併學雜費於規定時間繳交即可。
Q15.若有問題該問哪個單位?
A: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住宿、開學、生活問題):電話082-313060、313343、313346
◆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助學貸款、減免學雜費、獎助學金、社團活動問題):電話082-313336、313337、( 學生會:082-313338 )
◆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學輔室(有心理諮商需求之學生):電 話082-313254、313395、313970
◆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資源教室(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生活適應、學習困難之學生):電話082-313240、313340
◆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衛保(新生體檢、團體保險問題):電話082-313341
◆教務處註冊組(報到、註冊問題):電話082-313318、313319、313320
◆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問題):電話082-313357、313355、313353
◆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963-202970、082-313919
Q16.學校或宿舍有哪些金融機構?提供什麼服務?
A:
本校設有郵局及台灣銀行之提款機設備,提供同學提款、轉帳及補登資料之服務。
四、減免學雜費、就學貸款、就學津貼及交通圖書券部分:
Q1.減免學雜費申請資格?
A:
► 各類學雜費減免(就學優待)資格:
✔ 特殊境遇家庭
✔ 原住民學生
✔ 軍公教遺族
✔ 現役軍人子女
► 符合申請學生減免學雜費資格者,請備妥申請書及相關資料於規定時間內辦理。
◆須於07月24日17時前完成申請之新生:
特殊選才、四技特殊選才、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身障甄試、新住民甄選入學、
四技技優甄審、四技甄選、暑假轉學考、碩士班錄取新生。
◆須於08月28日17時前完成申請之新生:
四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暑假轉學考遞補新生。
► 完成辦理學雜費減免手續,即可進行繳費註冊或辦理就學貸款。
► 可參閱學雜費減免公告:https://osa.nqu.edu.tw/p/404-1002-645.php?Lang=zh-tw
※「清寒證明」這類資格不能申請減免學雜費。
※ 欲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等身分之學雜費減免者,請勿遷戶籍,以免影響學雜費減免之權益。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等身分之學雜費減免者,需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遷徙戶籍資格認定,以免影響學雜費減免之權益。
Q2. 減免學雜費如何申請?
A: 詢問學生是否要辦理就學貸款,以【有】和【沒有】回答如下:
【有】:
1. 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郵寄申請書(學生和家長必須簽名蓋章)、證明影印本、學生及家長戶籍謄本,郵寄至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
2. 本組收件查證明無誤後,即可為學生辦理減免學雜費。
3. 請學生務必確認繳費單金額是否已完成減免,確認已完成減免即可帶更新後繳費單至台銀辦理學生就學貸款。
※ 如需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先確認繳費單是否扣除減免金額後再行辦理。
【沒有】:
1. 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郵寄申請書(學生和家長必須簽名蓋章)、證明影印本、學生及家長戶籍謄本至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2. 本組收件查證明無誤後,即可為學生辦理減免學雜費。
3. 請學生至出納組(臺灣銀行繳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並補繳減免後餘額即完成註冊。
※ 臺灣銀行繳費入口網 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index.aspx
※ 學生減免學雜費申請書(務必雙面列印) :https://osa.nqu.edu.tw/p/404-1002-645.php?Lang=zh-tw
※ 請先辦理減免更新繳費單後再行繳費。
Q3.如何申請就學貸款?
A:
► 欲申請就學貸款者,請自行上臺灣銀行學生就學貸款網站:https://sloan.bot.com.tw 填寫申請書。
► 檢附申貸日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家長及本人身分證、印章、繳費單等,與家長(保證人)前往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
► 憑已完成對保手續銀行所開具之證明(第二聯-學校收執聯),請於113年9月13日(五) 下午17:00前繳至課外活動指導組(亦可採掛號郵寄),始算完成註冊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 郵寄辦理(截止日前寄達本校,截止日≠寄出日):
892009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一號
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收
信封上請備註:就學貸款第二聯。
► 可參閱就學貸款公告:https://osa.nqu.edu.tw/p/404-1002-558.php?Lang=zh-tw
※請留意學貸未貸款項目(需至本校出納組另繳現金)!!!
Q4. 是否有家庭年所得學士班90萬元以下/碩博班70萬元以下的補助減免學雜費?
A:就是【 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
► 此項助學金和【減免學雜費】僅能擇一申請。
► 為每學期上學期10月20日前申請。
► 請填寫申請書(請務必雙面列印,簽名部份請簽名+蓋章)並攜帶學生和家長戶籍謄本、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至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 經教育部財稅中心審查家庭年所得學士班90萬元以下/碩博班70萬元以下、不動產650萬元以下、利息2萬元以下都符合資格,補助方式為於下學期繳費單中減免。
► 家庭年收入級距與補助金額 :
家庭年收入級距 | 學士班學生補助金額 | 碩博士班學生補助金額(公立學校) | |
第一級 | 30萬以下 | 20,000 | 16,500 |
第二級 | 30萬~40萬以下 | 12,500 | |
第三級 | 40萬~50萬以下 | 10,000 | |
第四級 | 50萬~60萬以下 | 7,500 | |
第五級 | 60萬~70萬以下 | 5,000 | |
第六級 | 70萬~90萬以下 | 15,000 | 0 |
※ 學生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書(務必雙面列印):https://osa.nqu.edu.tw/p/404-1002-674.php?Lang=zh-tw
※ 104學年度開始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經核定獲得補助者,不需服務學習50小時。
Q5. 學生交通圖書券每學期兩千元申請資格?
A:非以下身分者即可於系上規定時間內申請。
► 補助之學生不含各類在職專班、假日班、社區大學、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各級補校、學士後各學系、重讀或延畢學生、帶職帶薪人員、其他已領取軍人退休俸(終生補助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退休(職)人員支(兼)領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金人員、個人年所得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之進修部(夜間部)學生。
► 依據「金門縣學生交通圖書券補貼實施辦法條文」辦理。
※ 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相關資訊:https://www.km.edu.tw/home?cid=732
Q6. 學生就學津貼每學期五千元申請資格?
A:非以下身分者即可於系上規定時間內申請。
► 已領有軍公教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子女教育補助及其他享有公費或免學費待遇者,不得申請。但但因公死亡辦理撫卹中之軍公教人員、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榮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之子女、特教班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學生及赴其他臺灣地區就讀本縣未開設相關科系之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前三年學生,不在此限。
►補助之學生不含研究所、各類在職專班、假日班、社區大學、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各級補校、學士後各學系、重讀或延畢學生、帶職帶薪人員及個人年所得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之進修部(夜間部)學生。
► 依據「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發給辦法」辦理。
※ 金門縣政府就學津貼相關資訊:https://www.km.edu.tw/home?cid=732
五、衛生保健室部分:
衛保室辦公室電話:082-313341
衛保室辦公室傳真:082-313339
許竹君護理師電子信箱:u75322@nqu.edu.tw
Q1.「學生體檢」說明:
A:
1.本校學生需自行至醫療院所自費體檢,113學年度新生、轉學生113年6月5日後之體檢報告始可採用(開學前3個月內,此為傳染病防治法及校園防疫重要時程規範,敬請配合),須於完成健康檢查後方可領取學生證,必要時得延緩核發學生證。
2.新生及轉學生等體檢詳細資料及體檢表請瀏覽健康中心網頁瀏覽下載列印及詳閱說明【請點我】
Q2.「學生團體保險」說明:
A:
1.每名學生於註冊時投保「學生平安保險」,費用併同每學期註冊時繳納,如有意外情事需檢具相關證件申請理賠。(網頁請點我)
2.非本國籍之無健保學生須參加台灣每學期3,000元之「團體外籍學生健康保險」,費用併同每學期註冊時繳納,如有醫療行為需檢具相關證件申請理賠。(網頁請點我)
3.關於保險相關事項,請瀏覽衛保室網頁公告。
Q3.金門地區醫療院所概況?
A:「衛福部金門醫院」是金門地區唯一之醫院,另有公立衛生所5所,數家各科診所,以上均可提供醫療服務。請參閱金門縣醫療機構(金門縣衛生局首頁 > 醫療資訊 > 醫療機構)。
Q4.就醫時的醫療收費情形?
A:金門地區大部分醫療院所免收掛號費,少部分醫療院所收取0-50元不等之掛號費。請參閱金門醫療機構自費收費標準(金門縣衛生局首頁 > 醫療資訊 > 醫療機構自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