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日期:113年10月21日(一)17時止(請雙面列印)
https://osa.nqu.edu.tw/p/404-1002-674.php?Lang=zh-tw
提醒:【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及【學雜費減免】僅能擇一申請。
5. 注意事項:
►申請書務必雙面列印,如為兩張單面恕不受理,
►同意書學生本人需簽名及蓋章,未滿18歲者法定代理人不可以空白,請勿代理簽名,以免涉及偽造文書,謝謝。
►請勿擅自更改申請書格式,如格式錯誤者,恕不受理。
►如下載ODF檔案者,請先至本校計網中心>檔案下載>ODF檔案輔佐開啟(For Office),以免列印格式錯誤退件。
►煩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申請,若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恕概不受理,謝謝。
►因特殊原因無法於期限內申辦者或有任何問題,請洽詢課指組承辦人員-陳小姐,電話:082-313336。